问:我司本为皮革外贸加工型企业,现海关查到我们伪报价格走私,但实际上我们的价格与商业发票上的价格一致的,只是因为有赠送部分不体现于发票上所以看起来价格低,那现在这种情况,海关是如何确定我司商品的实际成交价格的呢?谢谢!
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第十点的规定,对实际成交价格的认定,在无法提取真、伪两套合同、发票等单证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付汇渠道、资金流向、会计账册、境内外收发货人的真实交易方式,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证据材料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