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涉嫌走私电子产品,被认定为走私,现在将另一家关联公司一起查了,冻结了那家公司的账号,那个公司虽然与我们是一个老板的,与我们也有业务往来,但是那家公司没有涉及到本次调查的业务。现已基本查清那家公司没有问题,可是公司账号被冻结,资金流转不了,请问一下被查封的财产就不能解封吗?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