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走私案件中当事人已送监执行,请问如果律师去会见,作为律师助理身份,还没有取得实习人员证的可否与律师一起参与会见?
答:依据《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司发通【2017】124号)的规定,律师可带一名助理协助会见,但助理须是同一所的其他律师或实习人员。
延伸阅读:
“第六条 律师会见在押罪犯需要助理随同参加的,律师应当向监狱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助理会见在押罪犯的证明和律师执业证书或者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第九条 在押罪犯可以委托一至两名律师。委托两名律师的,两名律师可以共同会见,也可以单独会见。律师可以带一名律师助理协助会见。
“第十五条 本规定所称律师助理,是指辩护、代理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或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所称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司发通{2017}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