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检验检疫
    申报出口纸筒花未将其向海关申报检验就擅自出口北仑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3-02-10 22:41:22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370次

     2022年11月29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纸筒花,申报商品编码9505900000,申报价格为15219美元。经海关查验并经检测,该批纸筒花属于危险货物,其包装容器需经海关使用鉴定,其中54件纸筒花符合有限数量危险货物包装要求可以豁免,但其余847件纸筒花的危险货物包装均未标注有限数量,且无法提供该批纸筒花的《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当事人未将上述847件纸筒花向海关申报检验就擅自出口。经核,该批未经海关使用鉴定的纸筒花价值人民币101842元。

      以上行为有报关单、查验记录单、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为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9100元整。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宁波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年01月16日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