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外贸管制
    申报进口制样机原申报材料中无自动进口许可证影响国家许可证管理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石家庄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3-08-15 20:15:06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288次

      当事人于2017年4月25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制样机一台申报品名为自动化钢铁分析系统申报税号为90278099.00税率0增值税17%。经石家庄海关认定该设备为非升降台式铣削加工金属的机器应归入税号84596190关税税率5%增值税17%),系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经查当事人原申报材料中无自动进口许可证。

      上述涉案货物价值人民币110.04万元漏缴税款人民币52402.13元。

      以上行为有进口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当事人提供的情况说明货物物品税款计核证明书、归类业务联系单等证据材料为证。

      当事人进口货物税号申报不实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税收征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2.9万元。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 个月内直接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9年11月5日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