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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精矿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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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计划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从越南申报进口铜精矿在国内销售牟利。因进口铜精矿需要进口许可证,当事人按照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从水口口岸申报进口铜精矿。当事人在未派员现场核查实际货物的情况下,就申报进口,根据报关资料向水口海关申报进口上述45620千克铜精矿,次日,水口海关物流监控科对该票货物进行查验并取样送防城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检验。...
日期:2023-12-04 19:07:46   阅读:267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标签: 铜精矿  /  固体废物  /  行政处罚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马尾海关申报进口两票货物,申报的商品名称均为“铜精矿”,申报商品编号均为26030000.90,申报的铜含量均为4.89%,申报数量分别为52990千克、26200千克,申报总价分别为8366.85美元、4137.00美元,贸易国均为赞比亚。马尾海关分别对该两票货物进行查验。对上述两票货物进行取样,并委托检测技术中心再生原材料鉴定实验室对货物样品进行鉴定,经鉴定两次送鉴定的样品均为选铜尾矿,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日期:2023-03-06 18:41:00   阅读:679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标签: 铜精矿  /  固体废物  /  行政处罚
当事人向海关申报进口铜精矿,申报商品编号26030000.90,申报原产国为赞比亚。经海关现场查验、取样,并经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分别检测/鉴定,上述进口货物实际均为铜渣精矿。经查明,上述货物实际商品编号为26203000.00。当事人上述行为已构成进口货物品名、商品编号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监管秩序违规。...
日期:2023-02-27 15:04:54   阅读:505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铜陵海关申报进口铜精矿19464.41千克,海关称重重量22843千克。铜陵海关现场查验发现:货物呈灰色颗粒及粉末状,夹杂蓝色晶体状物质。随即取样并送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再生原料检验鉴定实验室检验。经鉴定:样品不是铜精矿,推断来源为含铜污泥和废液经回收处理得到的以碱式氯化铜为主的中间产物,属于我国目前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当事人将上述固体废物全部退运出境。...
日期:2022-08-23 16:37:00   阅读:749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标签: 铜精矿  /  固体废物  /  行政处罚
为保障人民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安全,维护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的规定,质检总局、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决定对进口铜精矿(HS编码为2603000010和2603000090)中有毒有害元素限量予以明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铜精矿产品是指含铜矿石经浮选或其他方法选矿得到的含铜量不小于13%的供冶炼铜用的精矿产品。二、进口铜精矿中有限量要求的有毒有害元素包括铅、砷、氟、镉、汞,具......
日期:2017-12-02 15:34:00   阅读:6289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铜精矿  /  元素限量  /  有毒有害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49号)《关于公布进口铜精矿中砷等有害元素限量的公告》注:此规定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年第106号关于公布进口铜精矿中有毒有害元素限量废止针对近期出现的进口铜精矿中砷等有害元素严重偏高的问题,为保护人民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安全,保护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的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进口铜精矿(HS编码为260300001......
日期:2006-06-28 06:00:00   阅读:2989次   所属:海关法库
标签: 铜精矿  /  有害  /  元素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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