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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进口宠物用治疗擅自拆除木质包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鹿泉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3-08-16 20:12:03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223次

     2019年4月9日当事人作为收货人代理进口一台KENAZAGE宠物用治疗仪,(规格型号:TWE-A4R),货值17万人民币贸易地区中国台湾境内目的地上海浦东新区/石家庄裕华区。该设备被检验检疫主干系统抽中需我关查验。2019年5月31日我关查检人员赴货物目的地石家庄裕华区众心动物医院进行现场查验发现该批货物的木质包装已被拆除。当事人存在擅自拆除木质包装的违法行为。以上行为有查问笔录、情况说明、报关单证、现场照片为证。

      根据《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拟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内向石家庄 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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