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外贸管制
    申报进口透闪石荒料等石材未能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完整提供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揭阳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3-09-03 19:24:55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239次

      揭阳海关于2021年6月15日对当事人进行稽查要求当事人提供2018年6月20日至2021年6月21日期间进口透闪石荒料等石材共157票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及随附单证而当事人未能完整提供。揭阳海关于2021年8月19向 当事人送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4日内改正并完整提供上述相关单证但当事人由于内部管理混乱、员工疏忽等原因导致相关报关单证等资料丢失而未能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完整提供。

      以上行为有稽查通知书、限期改正通知书、检查记录、查问笔录、企业报告、照片等证据为证。

      据此认定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未按照规定保管单证资料逾期不改正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1年11月23日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