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商品归类
    申报进口不锈钢棒商品编码申报不实漏缴税款违反海关监管规定上海浦江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3-11-03 21:10:1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186次

      当事人于2021年10月13日、12月1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报关单,申报品名均为不锈钢棒申报商品编号均为7228309000(关税税率3%),申报重量合计6632.72千克申报CIF总价合计500770.89元。经查上述进口货物实际商品编号均为72221100(关税税率6%),与申报不符。经核定上述货物漏缴税款人民币漏税16976.15元。

      以上行为有进口货物报关单、发票、装箱单、海关补充申报通知书、海关归类违法嫌疑移送告知书、商品归类认定书、情况说明、查问笔录等。等证据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当事人应当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海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保证金抵缴也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年08月08日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