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外贸管制
    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友谊关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3-11-30 21:07:55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223次

    本案两台引擎适用机型为空客A350,在香港完成维修后需运至越南,选择路线为陆路从香港—深圳湾口岸—凭祥综合保税区—友谊关口岸—越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国家对管制物项的出口实行许可制度。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管制物项或者临时管制物项,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申请许可”,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的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科处当事人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南宁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2023526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