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海关申报进口了冠吉泰香蕉片、LXH 榴莲干(B级)等货 物,申报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成交方式为CIF。经调查发现当事人该17票进口报关单存在价格申报不实行为:货物的申报成交方式为CIF,实 际成交方式为FOB,该17票货物漏报运费、保险费共计 9.6万元,经西双版纳海关计核,该17票货物漏缴税款 1.20805万元,滞纳金1849.69元。其中申报共计12票。当事人未对委托人提供情况的真实性、 完整性进行合理审查,致使漏报运保费,导致12票货物价 格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经西双版纳海关计核,该 12票货物漏缴税款1.08655万元。当事人申报的共计5票。...
日期:2023-12-19 12:34:03 阅读:161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