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会员登录
/
注册
法律服务
简体
/
繁体
手机版
English
走私刑事辩护
关税纳税争议(征免 商品归类 估价 原产地)
海关扣货与行政处罚争议
海关现场应急处置咨询
首页
关于我们
网站发布
海关法库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案例
海关处罚决定
归类决定
单耗标准
小视频
法律服务
全站检索
海关法库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律师发布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案例
行政处罚
商品归类决定
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目录
进出口合规、海关监管与进出口税收政策法规全浏览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海关通关与关税类
海关法库分类栏目
对外贸易管理
对外贸易管理综合法规目录
外贸经营者法规目录
国营贸易法规目录
货物贸易禁止法规目录
货物贸易限制法规目录
货物自动进口法规目录
跨境电子商务法规目录
优惠特惠与原产地法规目录
技术进出口法规目录
服务贸易法规目录
反倾销法规目录
反补贴法规目录
保障措施法规目录
国际贸易物流运输法规目录
出口退税管理
外汇与跨境支付管理
海关通关与关税类
海关通关与关税法规综合目录
申报与通关法规目录
报关单位与报关员管理法规目录
海关税法规目录
商品归类法规目录
完税价格法规目录
减免税法规目录
暂时进出境法规目录
进出口货物转关法规目录
海关信用管理法规目录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规目录
运输工具监管法规目录
旅客通关及邮寄物品法规目录
海关特殊监管区管理法规目录
海关稽查核查制度法规目录
加工贸易管理类
加工贸易管理综合法规目录
加工贸易审批制度法规目录
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与核销管理法规目录
加工贸易货物单耗核定法规目录
加工贸易跨关区深加工结转法规目录
加工贸易异地加工外发加工法规目录
加工贸易货物内销法规目录
境外加工出料加工法规目录
进出口商品检验类
进出口商品检验综合法规目录
进口商品检验法规目录
出口商品检验法规目录
报检管理法规目录
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法规目录
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法规目录
进出口商品抽查与复验法规目录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法规目录
进出口商品认证法规目录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类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综合及卫生检疫法规目录
进境检疫法规目录
出境检疫法规目录
检疫审批法规目录
运输工具检疫法规目录
过境检疫和携带、邮寄物检疫法规目录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封识、标志法规目录
检疫监督法规目录
行政处罚与走私犯罪
行政处罚综合法规目录
海关行政处罚法规目录
走私犯罪法规目录
复议与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综合法规目录
海关行政复议法规目录
行政诉讼法规目录
国家赔偿法规目录
国家产业(商品)贸易政策
纺织品
农产品
药品、药材、医疗器械
食品
化妆品
化工化学品
机电产品
旧机电产品
废物专题
毒品专题
五金矿产
文化产品、文物
软件、高新科技
玩具、家具、轻工
车辆、船舶、航空器
濒危珍贵野生动植物
快件、展品、货样、广告品
军品、武器、仿真武器
烟酒珠宝奢侈品
国家国别(地域)贸易政策
大陆-台湾
内地-港澳
中国-美国
中国-日本
中国-欧盟
中国-韩国
中国-加拿大
RCEP
TPP
中国-东盟
中国-亚太
中国-印度、南亚
中国-巴基斯坦
中国-俄罗斯
中国-中亚西亚
中国-非洲
中国-中南美洲
中国-澳、新、大洋洲
出入境管理类
出入境综合管理
中国公民出入境
外国人入出境及停(居)留
内地(大陆)与港澳台
出入境边防检查
海关通关与关税类
监管司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免税物品登记证”发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监行〔1996〕225号]
监管司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免税物品登记证”发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监行〔1996〕225号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和调整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有关中国籍旅客自用物品税收政策的规定,加强对免税物品的管理,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管理问题的通知》(署监〔1996〕208号)第五条(四)款授权,我司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免税物品登记证”发放和...
日期:1996-07-17 16:30:42
阅读:2312次
关于发布《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动植物检疫规程(试行)》的通知(动植检动字〔1996〕68号)
关于发布《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动植物检疫规程(试行)》的通知(动植检动字〔1996〕68号)各直属口岸动植物检疫局: 为了统一规范国际航行船舶动植物检疫工作,提高检疫水平,便利国际航行船舶进出我国口岸,特制定《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动植物检疫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请各局认真贯彻《规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日期:1996-06-18 06:00:00
阅读:1935次
关于印发《航行港澳小型船舶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的通知(动植检动字〔1996〕88号
关于印发《航行港澳小型船舶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的通知(动植检动字〔1996〕88号广州、深圳、拱北、汕头、湛江、江门、梧州、防城、北海、桂林、海口、厦门、福州动植物检疫局: 现将《航行港澳小型船舶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对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注册登记,不得收取费用;各局对其他局注册的船舶认可,不得重复注册。 2.《航行港澳小型船舶申报簿》由国家局委托广州局统一印制...
日期:1996-06-18 06:00:00
阅读:2065次
海关总署关于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管理问题的通知 (署监[1996]208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中国旅客进出境 行李物品管理问题的通知 (署监[1996]208号)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和调整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5]34号有关对中国籍进境旅客个人自用物品税收政策的规定,现就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暂予保留个人行李物品免税规定的旅客(人员)进出境行李物品...
日期:1996-06-18 06:00:00
阅读:3405次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的通知 [署监〔1996〕652号]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的通知 署监〔1996〕652号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 为贯彻国务院批准的行邮税调整方案,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合理减轻税赋,我署已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进行适当调整。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海关对进出境物品管理的改革,适应扩大开放新形势,我署对现行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以下简称分类表)进行了修订,现下发你关。并随附公告稿(见附件1),...
日期:1996-06-18 06:00:00
阅读:3646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海关总署令第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 (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注:该规定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五条已被海关总署令第198号修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它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通关”系指进出境旅客向海关申报,海关依法查验行李物品并办理进出境物品征税或免税验放手续,或其它有关监管手续之总称。 本规定所称“申报”,系指进出境旅客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日期:1996-06-18 06:00:00
阅读:6289次
动植物检疫局关于印发“进境旅客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管制物品名单”的通知(动植检植字〔1996〕26号)
关于印发“进境旅客携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管制物品名单”的通知 (动植检植字〔1996〕26号)各口岸动植物检疫局、动物检疫所、植物检疫所: 为了进一步做好对进境旅客携带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检疫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海关总署1995年第55号令,国家局制定了“进境旅客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管制物品名单”,现发给你们,从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试...
日期:1996-06-18 06:00:00
阅读:2487次
海关总署 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署监〔1996〕389号]
海关总署 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监〔1996〕389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和出口货物收汇核销用报关单的管理,统一各海关做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海关接受申报并放行后,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全部货物或部分货物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见附件)。 二、全部货物未出口的,海关审批后,除了按退关手...
日期:1996-05-09 16:38:37
阅读:2543次
海关总署关于对1996年3月31日前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1997年12月5日 署税〔1997〕970号)
注:此文件被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决定废止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同意,对1996年3月31日前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设备和原材料,仍延用1996年3月31日前的进口税收政策,直至进口完毕。 上述“1996年3月31日前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1997年年检合格(包括依法批准增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中包括:经外经贸部发放批准证书的外商投资企业;1995年10月1日至19...
日期:1996-03-31 06:00:00
阅读:2122次
海关总署、外经贸部 下发《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署监〔1996〕242号〕
海关总署、外经贸部 下发《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署监〔1996〕242号哈尔滨、长春、大连、乌鲁木齐、拉萨、满洲里、呼和浩特、昆明、南宁海关,黑龙江、吉林、辽宁、西藏、内蒙、新疆、广西、云南外经贸委(厅): 现将《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发送给你们,请以第56号海关总署令对外发布并认真遵照执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国陆路边境线很长,各边境地区情况相关很大,很难在一个管理规定中将各种情况归纳进去。因此...
日期:1996-03-29 16:34:00
阅读:4737次
«
1
2
...
204
205
206
207
208
...
220
221
»
第
页
跳转
第
206
/
221
页 共
2208
条记录
我要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