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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检验申报进口胶粘剂等中山海关检验检疫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2-08-12 17:20:0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497次

    2021年5月11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胶粘剂等商品一批。其中报关单第2项商品 “冷热循环器”(商品编码为8419899090)为进口法定检验的商品。当事人擅自使用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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