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申报价格
    申报出口电池、润滑油等数量申报不实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孟定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3-12-20 18:26:17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189次

    2022年7月6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货物,孟定海关在沧源县芒卡通道查验货场进行查验,发现当事人《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出口蓄电池、空调、手机电池板等商品申报不实,其中申报海尔空调1台,实际查验为2台、申报美丽华防水布丝印透明油84千克,实际为504千克、申报手机电池板400个,实际为2800个、申报蓄电池为60个,实际为50个。当事人《出口货物报关单》将柴油机油210升申报为孚润宝牌润滑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罚款人民币4000元。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日内向昆明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2022年12月1日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