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表弟所在的公司因涉嫌走私被立案侦查,当时缉私局扣押公司财物的时候把他自己的个人电脑也一并带走了,现在案件已经到法院了,听说检察院已经提请法院将这些被扣押的财物没收,请问我表弟作为案外人可以对被扣押的财物提出异议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二款,案外人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提出权属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