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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案中缉私局可以对不起诉决定提出异议吗?
    发布时间:2017-02-14 13:58:01  浏览:1518次

    问:您好,我表叔是一公司的总经理,因公司涉嫌走私,他也被立案侦查,案件到检察院后,检察院出具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缉私局还提出了异议,请问缉私局这样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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