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商品归类
    申报进口LED数码显示屏税号申报不实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南充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3-11-28 18:21:32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246次

      当事人在2019年7月2日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的一票货物共计一项商品LED数码显示屏申报税号8531909000申报总价294000美元。经南充海关归类确认该项商品应归入85312000。经核实853190900085312000两个税号2019年出口退税率均为13%且对应监管条件一致。

      据此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并构成同法第八十六条第项规定的申报不实违规行为。

      以上行为有涉案报关单及随附单证、海关归类确认书、查询出口退税率材料、查问笔录、当事人工商营业及授权委托材料等证据为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项罚款人民币0.1万元。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成都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2021年10月20日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