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商品归类
    申报进口手套税号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锦城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3-11-29 12:25:34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134次

      2020年3月24日海关通知企业将对企业一般贸易进口的海普隆手套EPDM手套氯丁手套三元乙丙手套等货物归类申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稽查。稽查发现企业上述货物申报税则号列有误。

    企业2018年4月至2019年8月共向海关申报77票报关单涉及上述货物由于对海关归类认识不足企业申报商品税则号列均为4015110000经海关商品确认归类上述涉案货物正确税则号列应为4015190000。企业税号申报不实行为影响国家税款征收。

      经海关计核涉案货物完税价格共计人民币6861426.56元应缴税款人民币2906761.58元漏缴税款人民币239099.13元。机场海关计核字2020年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第一款条罚款人民币3.5万元整。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成都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2020年12月4日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