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购买2000吨越南干辣椒的购货合同,双方约定分批次交货。商品名称为干辣椒,申报价格均为9.7元人民币/千克,申报数量共44640千克,已缴纳税款3.897072万元人民币,并提供了越南原产地证书。货物申报后查验关员根据 CHECKID_20210305111321_V54s5U和CHECKID_20210305111435_2yC3IA布控指令于2021年3月5日、3月6日分别对两票货物实施查验,发现两票货物的外包装均为印有“naturasia ingredients”字样标识的白色编织袋,经翻译该字样为印度供应商名称。经查明,当事人未对货物的真实情况进行合理审查,向天保海关申报进口,未对所申报进口的两票干辣椒进行合理审查,就以越南原产地证申报进口两票实际原产地为印度的干辣椒,构成原产地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经天保海关关税部门计核,该批进口两票干辣椒漏缴税款9.4396万元人民币。...
日期:2023-12-20 13:08:38 阅读:131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