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会员登录
/
注册
法律服务
简体
/
繁体
手机版
English
走私刑事辩护
关税纳税争议(征免 商品归类 估价 原产地)
海关扣货与行政处罚争议
海关现场应急处置咨询
首页
关于我们
网站发布
海关法库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案例
海关处罚决定
归类决定
单耗标准
小视频
法律服务
全站检索
海关法库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律师发布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案例
行政处罚
商品归类决定
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目录
进出口合规、海关监管与进出口税收政策法规全浏览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海关通关与关税类
>
海关通关与关税法规综合目录
海关法库分类栏目
对外贸易管理
对外贸易管理综合法规目录
外贸经营者法规目录
国营贸易法规目录
货物贸易禁止法规目录
货物贸易限制法规目录
货物自动进口法规目录
跨境电子商务法规目录
优惠特惠与原产地法规目录
技术进出口法规目录
服务贸易法规目录
反倾销法规目录
反补贴法规目录
保障措施法规目录
国际贸易物流运输法规目录
出口退税管理
外汇与跨境支付管理
海关通关与关税类
海关通关与关税法规综合目录
申报与通关法规目录
报关单位与报关员管理法规目录
海关税法规目录
商品归类法规目录
完税价格法规目录
减免税法规目录
暂时进出境法规目录
进出口货物转关法规目录
海关信用管理法规目录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规目录
运输工具监管法规目录
旅客通关及邮寄物品法规目录
海关特殊监管区管理法规目录
海关稽查核查制度法规目录
加工贸易管理类
加工贸易管理综合法规目录
加工贸易审批制度法规目录
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与核销管理法规目录
加工贸易货物单耗核定法规目录
加工贸易跨关区深加工结转法规目录
加工贸易异地加工外发加工法规目录
加工贸易货物内销法规目录
境外加工出料加工法规目录
进出口商品检验类
进出口商品检验综合法规目录
进口商品检验法规目录
出口商品检验法规目录
报检管理法规目录
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法规目录
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法规目录
进出口商品抽查与复验法规目录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法规目录
进出口商品认证法规目录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类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综合及卫生检疫法规目录
进境检疫法规目录
出境检疫法规目录
检疫审批法规目录
运输工具检疫法规目录
过境检疫和携带、邮寄物检疫法规目录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封识、标志法规目录
检疫监督法规目录
行政处罚与走私犯罪
行政处罚综合法规目录
海关行政处罚法规目录
走私犯罪法规目录
复议与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综合法规目录
海关行政复议法规目录
行政诉讼法规目录
国家赔偿法规目录
国家产业(商品)贸易政策
纺织品
农产品
药品、药材、医疗器械
食品
化妆品
化工化学品
机电产品
旧机电产品
废物专题
毒品专题
五金矿产
文化产品、文物
软件、高新科技
玩具、家具、轻工
车辆、船舶、航空器
濒危珍贵野生动植物
快件、展品、货样、广告品
军品、武器、仿真武器
烟酒珠宝奢侈品
国家国别(地域)贸易政策
大陆-台湾
内地-港澳
中国-美国
中国-日本
中国-欧盟
中国-韩国
中国-加拿大
RCEP
TPP
中国-东盟
中国-亚太
中国-印度、南亚
中国-巴基斯坦
中国-俄罗斯
中国-中亚西亚
中国-非洲
中国-中南美洲
中国-澳、新、大洋洲
出入境管理类
出入境综合管理
中国公民出入境
外国人入出境及停(居)留
内地(大陆)与港澳台
出入境边防检查
海关通关与关税法规综合目录
海关保证金资金管理办法
海关保证金资金管理规定。
日期:2014-03-27 00:00:00
阅读:13059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并重新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并重新发布) 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海关行政许可的规定第三章 海关行政许可的管理第四章 海关行政许可的实施 第一节 海关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第二节 申请与受理 第三节 审查与决定 第四节 变更、延续与撤回 第五节 特别程序 第六节 回避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行政许可,保护公民、法...
日期:2014-03-13 17:03:00
阅读:2551次
海关总署令第218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海关总署令第218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4年2月13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署 长 2014年3月13日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了有效推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主席令第8号)以及《国...
日期:2014-03-13 15:29:25
阅读:3307次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16号)
海关总署令第216号 公布《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4年2月13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署 长2014年3月12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海关规章的决定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切实推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决定废止2004年1月19日以海关总署第109号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
日期:2014-03-12 16:42:00
阅读:2380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5号公布)
海关总署令第215号 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已于2014年2月13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署长 201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海关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
日期:2014-02-26 09:51:00
阅读:2801次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1号 发布《dotNET编码规范》等3项海关行业标准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1号 发布《dotNET编码规范》等3项海关行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dotNET编码规范》、《海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保障等级定级规范》、《海关骨干网带宽管理规范》三项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4年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3).doc 海关总署2014年1月26日 附...
日期:2014-01-26 15:23:34
阅读:2083次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号 公布2014年度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事项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号 公布2014年度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事项为进一步提高海关统计信息的透明度,提升海关统计服务能力,方便公众使用海关统计数据,现就2014年度海关统计数据公布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2月公布2014年的月度海关统计数据起,海关统计快讯、月报与年报在现有按美元计价统计报表的基础上,全面增加以人民币计价的各类统计报表。公布次序上,人民币计价统计报表在前,美元计价统计报表在后。...
日期:2014-01-03 15:08:17
阅读:2287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13年修定-第二次)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文字号】主席令第8号【发布日期】2013年12月28日【实施日期】1987年07月01日【法律类别】海关通关与关税【效力层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主席令第57号、主席令第81号修订,现行有效的文本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进出境运输工具 第三章 进出境货物 第四章 进出境物品 第五章 关税 第六章 海关事务担保 第七章 执法监督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日期:2013-12-28 17:12:42
阅读:7060次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关税[2013]74号)
注:本篇法规中“第一条”已被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4]67号)停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根据天然气价格调整情况及有关企业申请,经研究决定,对《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2011-2020年期间进口天然气及2010年底前“中亚气”项目进口天然气按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
日期:2013-11-07 16:03:00
阅读:1930次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7号 开展2012年进口货物使用去向调查工作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7号 开展2012年进口货物使用去向调查工作为使海关统计全方位、多角度反映我国对外货物贸易的发展状况,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并为核算我国贸易增加值提供高质量的基础性统计资料,根据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总体部署,海关总署决定在去年试点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2012年进口货物使用去向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进口货物国内使用去向的金额比例。 二、调查范围 ...
日期:2013-10-23 15:33:15
阅读:1863次
«
1
2
...
6
7
8
9
10
...
20
21
»
第
页
跳转
第
8
/
21
页 共
209
条记录
我要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