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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进口电脑散热器零件商品编号申报不实且为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皇岗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4-03-22 07:25:41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103次

    2023年9月14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电脑散热器零件15千克,1个,规格型号:0|3|电脑用|无品牌|753型|非内存条,商品编号:8473309000,由粤港车承运从皇岗口岸入境,一车1单。经海关查验发现,实际进口货物为散热器零部件,规格型号为:金属制汽车散热器,通用型汽车制冷机用散热器零件,无品牌,型号753型,商品编号应为8708919000,为旧货,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当事人上述行为是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科处罚款人民币:0.1万元。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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