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商品归类
    申报出口无纺布头罩税号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石家庄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3-08-14 13:21:34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238次

      当事人于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期间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海关申报出口无纺布头罩实际为针织帽类共计55票报关单申报税号6210130 出口退税率17%。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产品情况说明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确定当事人出口的无纺布头罩应归入65050099项下出口退税率15%。经计核上述涉案货物货值共计人民币4756868.92元可能多退税款人民币95137.36元。

      以上行为有出口货物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复印件企业情况说明、产品情况说明、退税申报表等证据材料为证。

      当事人出口货物税号申报不实影响出口退税管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